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亟待提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项目的提出基于如下需求:一是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求。二是东莞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形势的需求。三是东莞市“十三五”规划中“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需求。
项目实施经过了多方论证,在工作过程中紧紧抓住调查研究、课题引领、评估评价三种工作手段。
通过调研,协调了托管团队工作关系,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有效解决托管工作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通过以省级课题为抓手,建立“以研究进行过程管理”的试点工作模式;通过评价评估检验委托管理目标的达成度,促进托管双方学校总结和反思,及时调整托管方案,进一步总结托管经验,探索适合托管工作运行模式。
标准规则为:第一,基于学校实情定制“一校一案”落实托管项目,体现以校为本原则。第二,紧紧围绕“整体提升受托方学校办学水平”这一目标,积极推动托管双方教育要素相互协作。第三,在项目申报、启动、实施、评估、反馈等工作环节中,管理开放原则贯穿工作始终。第四,工作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在双方学校的管理层面、教师层面、工作目标层面等三方面的匹配情况。第五,在行政层面与项目落实层面贯彻资源共享原则。
成果创新为:首创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协同发展的新模式。项目基于东莞市公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充分体现东莞教育特色的一种新型托管办学模式,公办学校将先进的办学经验和优质的教育资源移植到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灵活的管理机制也促进了公办学校优化自身体制机制,推进公民办教育协同发展。
项目重视市级统筹,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推进公民办学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共享共建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