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任何合同,都应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处理,这是大家公认的事情。但在与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却有些例外,在协议的背后有着些需要澄清的事情。笔者曾参加过校园招聘会,在与大学生签订协议时,遇到过一些问题,因此有些想法,希望能与各位同行分享。HR经理在与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究竟应注意些什么呢?
一、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很多公司都是通过参加校园招聘来引进大学生,参加大学校园招聘前需要做不少具体而又细致的工作,如:职位需求,招聘海报,招聘日期进度安排,面试测试试题等,但实际上,在校园招聘会上,通常是人山人海,摊位前人头簇动,你根本没有时间来顾及试题的测验,只好一个劲地收着简历,甚至连学生的面都未能见上一见;大学生也面临多种诱惑,一个劲地发着简历;企业在招聘现场与大学生有着同样的心情,那就是“多着呢,不愁!”事实上,企业只有与学生签订了《大学生就业协议》并双方签字企业加盖公章,才会有效力,但不少企业单位参加校园招聘会时,却会忘了带企业公章(因为他们认为将协议带回公司即可)。
二、清楚填写,认真负责
在就业协议内的空白处,有不少内容需要企业方填写。如:一定要清晰写明企业的名称、企业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看似简单,其实却非常重要。填写写的企业名称一定要与企业公章上所显示的内容一样,联系电话是学生或学校与公司联系的渠道,最好将联系人的邮件地址写上会更好些。今后为学生处理入户手续时,会用到学生就业协议的。笔者曾遇到这样的事:由于就业协议上填写的企业名称与所盖公章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省教委拒绝通过入户手续。后来只好与学校及学生进行沟通,重新签订了协议。
三、CET成绩,是否真实
在中国,有些城市对大学生落户是有特殊要求的,如广东省深圳市要求,大学生入户必须通过CET-4或以上,否则,不能入户手续。因此,企业在决定招聘大学生时,一定要向学生讲清楚诸如此类的规定,以免对企业和学生个人造成伤害;当然,我们也不排除社会上有不良分子,有些学生没有通过CET-4,但为了搏得用人单位的青睐,会购买一本假的四级或六级证,其实这都是非常有害的,用人单位要认真向国家发证部门进行查询,核实真伪,切莫掉以轻心。
四、仔细询问,防作跳板
笔者在参加校园招聘时,曾遇到一个这样案例,在2005年底,我参加了黑龙江大学的校园招聘会,在会场,有一个王姓大学生,很兴奋地说:“可盼到你们了,自从在学校网上得知你们要来学校招人,我一直在留意你们公司呢。”笔者在“受宠若惊”中还是稳住了神。我问他:“谢谢你,你了解我们公司吗?”(其实我们在该校宣传时,已公布了我公司的网址),他的回答证实了我的疑惑,原来该学生的姨住在广东惠州,他仅是想将户口调往该城市,工作另有打算。虽然我很理解该学生的初衷,但作为企业的招聘代表,我不能接受这类学生。因此,我们在大学生校院招聘会现场亦要学会“察言观色。”不要不知不觉成了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