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战略储备和源头建设,持续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现就做好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1. 选调对象。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和辽宁省属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2. 选调数量。计划选调200人,其中: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选调100人,面向辽宁省属高校选调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计划详见有关高校网上公告。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奉献。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本人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4.学习成绩优良,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1.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2. 组织推荐。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最多不超过30人。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在校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推荐人员须在学校、院系公示。
3. 报送材料。2020年3月上旬,学校将推荐人员《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3月中旬,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4. 统一考试。2020年4月,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