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19〕 75号)精神和市公务员局《连云港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在面试前由各县区、各招考单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给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连云港市2020年公务员面试事项友情提醒》。现将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2019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代管证明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4.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考生),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全市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统一时间、分地区组织的方式进行。复审时间为1月11日- 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各招考单位负责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