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来自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日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城区部分民办初中改制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城区部分民办初中改制为公办性质初中,其中涉及到我区的有文轩中学、东昌中学、文苑中学三所学校的五个校区(文轩中学本部、文轩中学西校区、东昌中学本部、东昌中学南校区初中部、文苑中学)。
根据“聊城市城区部分民办学校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意见,我区对以上三所学校的五个校区坚持“四个基本不变”原则(即学校管理层基本不变、教师队伍基本不变、学校运行机制基本不变、招生规模基本不变),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平稳推进改制工作。
按照聊城市城区部分民办学校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2019年9月1日起,以上三所学校按公办运行,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以上三所学校所需经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包括教职工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等)、校舍租赁费及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含初一、初二、初三全部学生)。以上三所学校名称规范为:聊城文轩中学、聊城东昌中学、聊城文苑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