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减负来啦!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从入学招生、课堂教学、作业考试、教师教学、家庭教育、校外培训、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全面明确了中小学减负措施。
小学每学期考试不超过1次,初中不超过2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中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同时将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内容审查制度,探索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监管制度……看看哪条最让你关注。
入学招生
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优化基础教育生态,促进 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方案》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整治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的行为。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 环节和录取结果。
课程教学
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
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一半
《方案》明确,规范学校编班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不得安排各类进校园 活动。
从严管理教材教辅。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资料。加强资料进校 园检查审定,学生教辅用书的配备要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与图书营销者联手组织征订和摊派。规范校园APP使用,凡未经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禁止在校园内使用。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作业考试
中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
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方案》要求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 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加强对各学科作业的统筹管理,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中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方案》明确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 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方案》指出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5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将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 8 小时。
针对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方案》明确,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校外培训
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内容审查制度
探索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监管制度
《方案》也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行了相关要求。
《方案》指出,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在线培训监管。参照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探索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监管制度,督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内容审查制度,重点审查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简介、培训宗旨、业务范围、保障条件、服务承诺、资金管理等),以及线上学科培训班的科目名称、培训内容、师资队伍、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收费情况等。
家庭教育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强化家庭教育,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培养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
《方案》提出,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 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 2 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等。
监督管理
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
对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方案》指出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和班级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平均分等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标准,要注重学校的增值性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
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 及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不得 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各地要把中小学减负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教育督导部 门要把中小学减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落实督学责任区 制度,通过自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造成中小学 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方案》明确,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各地要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系统,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学生减负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