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对统筹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具体要求
2019-06-21 09:58:07 来源:中国教育报

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是新时代普通高中教育的新任务、新使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对统筹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实施。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课改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同时为了更好地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教育部组织专家对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已经发布,但优化课程实施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指导意见》强调,各省份要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完善学校课程管理,是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实施的必然要求。《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各校要依照国家课程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同时,要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加强课程实施监管。

二是要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在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对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要有序推进选课走班。从8省市最新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看,全部选择了“3+1+2”模式。相对于“3+3”模式,选考组合明显减少,为选课走班的有序推进创造了条件。在推进选课走班过程中,除了要加强资源配备,还要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另一方面,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日常教学的监管。学校要统筹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防范学业水平考试对学校教育教学造成冲击。

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因此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具有特殊意义。让高中学生学会生涯规划、自主选择,也是高考综合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

三是要深化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的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从高考综合改革特点看,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成为高考统一录取的依据之一,因此加强规范工作至关重要。《指导意见》提出,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均实施合格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高校招生录取所需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这一规范要求与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类课程功能定位相一致,体现了统筹推进的改革思路。

从深化考试命题改革看,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与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命题能力建设,优化命题人员结构,加快题库建设,建立命题评估制度,提高命题质量。

从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看,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是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具体实施中仍然面临很多难题。《指导意见》提出,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要积极借鉴浙江“三位一体”录取、上海综合评价录取等方式,加快推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指导意见》提出,选择部分高水平大学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是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方向,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