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濮阳县城区道路及县辖国省道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较少交通事故,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经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将于2017年7月6日正式启用以下区域内容的安装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
县城区12个监控设备路口
1.濮上路与铁丘路口
2.解放路与二中路口
3.解放路与国庆路口
4.铁丘路与工业路口
5.铁丘路与吉村路口
6.铁丘路与长庆路口
7.铁丘路与经四路口
8.富民路与育民路口
9.富民路与工业路口
10.富民路与长庆路口
11.工业路与昌盛路口
12.S209与濮范路口(柳屯镇十八郎路口)
县辖国道定点+区间测速设备
定点测速:106国道563公里+100米
区间测速:106国道551公里+600米至106国道543公里+100米
限速值均为小车70公里/小时,大车7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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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号起,交通违法处罚又有新政策!车主赶紧看!如果你或者家人是党员或公务员,这条消息你必须知道!
哪些驾驶人违法将被调查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为什么这样做?
此次调整是公安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要求。
十大类重点违法行为会被通报
按照规定,有以下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如果是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其个人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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