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受陕西省政府委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获悉,陕西省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65%,初中升学率达到99.93%。
“十一五”期间,全省投入资金146.96亿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54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和学校公用经费;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由2007年的190元和240元提高到2012年的800元和1000元,寄宿制学校达到小学每生1000元,初中1250元;率先在全囯实施学生“蛋奶工程”,为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有益启示和经验。
通过整合农村教育资源,调整补充师资和教学设备。实施“特岗计划”和“硕士培养计划”,为30多个贫困县招聘特岗教师4000名。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学校达标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省60%的县(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在西部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县达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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