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特长生与普通类考生同时填报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术科达60分及以上后,按招生计划1:2.5的比例再划定合格线(合格分数线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并划入)。
(3)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我校全市统招线下60分以内),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以其中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术科与中考总分成绩相同的,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以上条件均相同的,以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考生特长生志愿必须填报到提前批,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必须同时达到两条资格分数线方可参加录取。
(5)若特长生按招生计划录取不满的,余下招生计划放到普通类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特长生招生工作。
2.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在招生选拔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考生一经录取,必须就读本人所报读专业,参加高考必须报考美术专业,否则,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取消其入读资格。
3.中餐自行解决(可在斗门一中餐厅购票就餐)。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解释。
(联系电话:51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