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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随迁子女2018异地中考政策(2)

中考改革 | 王燕 2018-02-12 16:06:50

  三、切实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中考工作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随迁子女中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全力维护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强化信息公开公示。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提出申请的随迁子女,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三)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切实优化办事流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并公布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流程。要创新工作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建立并完善网上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随迁子女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跨县(市、区)审核认定的,由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汇总并协调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务必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考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中考报名时间,确保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此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揭阳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广东揭阳随迁子女2018异地中考政策

  来源:揭阳招考网,如有侵权,随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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