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兰州市城关区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学托”“学贩”等行为,维护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的公告。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兰州城区严查学托校闹行为 规范中小学招生
14日,兰州市城关区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学托”“学贩”“校闹”等行为,维护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的公告。
在近几年的招生季中,常有人以“帮助上学”为名,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甚至借机敛财,“学托”“学贩”行为也日益猖獗,民众上当受骗事件屡有发生,还出现了围堵校门、阻挠招生、辱骂殴打招生人员等“校闹”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查纠入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斩断“学托”“学贩”利益链条,净化招生风气,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公告称:学校是教书育人重要场所,招生是学校的常规工作,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请民众自觉依法依规为子女报名入学,不谋求“以钱入学”或“以权入学”,不参与人情招生和关系招生,不轻信“学托”“学贩”的入学谎言,谨防上当受骗。
城关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公示招生结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城关区纪委监委将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借招生之机进行利益交换等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和社会不法人员勾结向入学家庭收取“走后门”等各种费用的腐败行为。
城关区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将对打着“记者”“教师”“机关干部”等旗号,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望民众对此类现象依法进行举报。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将进一步强化招生季学校周边的安全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以上学为名而进行的“校闹”“围堵校门”“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招生人员或者非法限制招生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学校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其他扰乱学校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