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障初中入学工作的有效推进,在中学附小及对口直升中学的小学实行直升入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教委统筹,分工负责
直升入学工作由西城区教委统筹管理,相关小学作为实施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录取。
(二)严格资格审查,依规有序推进
直升入学工作面向具有直升资格的全体学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生自愿,派位入学
直升入学方式本着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
二、基本办法
(一)直升资格
具有中学附小、对口直升中学的小学连续六年学籍的应届中国籍毕业生。
(二)直升比例
2018年小学直升对口中学的录取人数比例为具备直升资格并自愿申请参加对口直升入学方式应届毕业生的60%。
(三)工作程序
1.学校审核毕业生直升资格并在校内公示(公示到班级);
2.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参加直升入学,或声明放弃直升入学资格;
3.学校审核汇总,报西城区教委备案;
4.计算机直升派位入学;
5.公示派位结果。
(四)与其他入学方式的关系说明
1.直升入学的方式仅面向西城区教委确定的中学附小和对口直升中学的小学;
2.参加直升派位入学的学生如被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方式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其他方式入学。
3.一所小学对口直升两所中学的,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直升意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相关小学是直升入学工作的主体,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方案和程序,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姓名及所在班级要在校内公示(公示现场照片或视频由学校保存备查)。对具体实施中的违规行为纪检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及时沟通
相关小学要及时按要求向教职工、家长、学生宣讲政策,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四、时间安排
1.5月21日前:毕业学校认定对口直升资格并结束公示。
2.5月22日前:参加对口直升派位学生名册上报小教科备案。
3.5月25日:完成对口直升派位录取,中小学公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