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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2018年中小学校招生指导意见出炉

教育头条 | 谢君 2018-05-24 12:06:58

  日前,包头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2018年小学、初中学校招生,仍然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不过,想要为孩子跨区域择校的市民注意了:今年,凡有包头市区(指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矿区、高新区)户口的,不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学而到其他旗县区就学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待遇。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办学校不允许跨区域招生。

包头2018年中小学校招生指导意见出炉

  坚持五项原则

  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从中可以看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重要准则。

  招生对象有规定

  《指导意见》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包头市户籍儿童、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以下人员:在包头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包头市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包头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残疾青少年(18周岁及以下)、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招生报名工作请关注各旗县区招生方案

  《指导意见》要求,优先安排本地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就近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由其监护人在各旗县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相应的报名资审工作。

  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将于5月底发布各旗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敬请关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包府发[2016]72号)的相关规定,我市适时调整了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指导意见》中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小学实施“五证”制度),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由旗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民办学校就读。

  《指导意见》中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包括:一是非我市户籍,已取得包头市居住证的在包务工人员;二是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市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合法稳定居住的且取得流入地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凡有包头市区(指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高新区)户口的,不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学而到其他旗县区就学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待遇。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需持有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流入地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入学需要持除《预防接种证》外的其他“四证”。

  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3%

  《指导意见》要求,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落实“一人一案”台账式管理。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当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积极与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的旗县区教育局进行沟通、协调,协助解决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3%。

  严格控制班额和学籍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2人以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说明理由,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要求各旗县区严格执行全国学籍管理办法,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坚持“阳光分班”

  坚持“阳光分班”举措。每年秋季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要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水平大体相当。要主动邀请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和监督“阳光分班”。

  公办学校坚决不允许跨区域招生

  公办中小学校招生除政策支持外,只允许招收所在旗县区范围内的学生;民办中小学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所在旗县区范围内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包头市蒙古族中学初中汉授学生的招生纳入高新区;包头市回民中学的初中学生招生纳入东河区;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实施“过渡期政策”,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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