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广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过渡期的第一年。广州市在现行中考政策3份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过渡期政策3份文件,实施对象是2019年和2020年的初中毕业生。过渡期中考政策相比过去,有五变六不变。过渡期主要有指标到校比例上调, 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五部分调整。
过渡期五大变革
(一)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提高数学运算能力,加强与高中教学相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2019年起,初中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因应此变化,学校教学和中考数学命题将相应调整。
(二)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
按上级部门要求,广州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从2019年起,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分配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经批准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试行自主招生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2019年开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试行自主招生。试行自主招生,可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通道。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自主招生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四)特色课程班的开设与招生脱钩
广州在试行自主招生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同时,将特色办学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范畴,建立常规选拔和培养机制,因此取消特色课程班的招生政策,切实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五)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改变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从“四个三”调整为“两个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保持不变。
六项政策保持不变
1.“两考合一”的考试性质、考试科目与分值、结果呈现与使用均保持不变。
2.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与结果使用保持不变。
3.录取批次设置保持不变。
4.“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保持不变。
5.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6.“指标到校”录取办法保持不变。
为什么要这样改?
(一)录取计分科目采用 “4+4”模式
1.按省的要求13个科目“全科开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我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2.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调整至各12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仍保持810分。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破除“唯分数”论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客观要求。根据省的要求,广州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三)随迁子女升学政策的稳步调整体现了促进教育公平
稳步调整优化随迁子女升学政策,是进一步促进来穗人员融入广州、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广州存在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计划剩余的情况,公办高中通过补录录取随迁子女的人数持续稳定上升。为做好这一工作,市委市政府自2016年起实行中小学校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7年起推进集团化办学,持续扩增普通高中学位,可充分满足户籍生和非户籍生升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四)在录取批次方面优化结构
录取批次由原来7个减少简化到4个,将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等安排在第一批次;减少普通高中的招生批次,体现了促进普职协同发展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录取批次更加科学合理。
初一新生需了解新政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广州教育部门拟定了改革政策文件,实施对象是2021年至2023年的初中毕业生。因此现在初一的同学们也是有必要了解的哦!
注:按省的要求实行“全科开考”。各学科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市统一制订,另行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