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
出台两个“指导意见” 打通教育资源“微循环”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今天,北京市出台了两个“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不少专家表示,这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出北京教育改革的几大特色。
首先,北京市将打通教育资源的“微循环”。依据两个“指导意见”,未来集团和学区要纳入北京市中小学市、区两级布局规划,形成更加精细的中小学纵横布局规划,从而实现基础教育全域性优质均衡布局。
同时,学区制将统筹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治理,服务学校发展。集团化将建立集团学校共治和自治的组织运行机制,促进集团内学校共同发展。
举例来说,“学校想组织一场500名师生家长参加的学生成人仪式,却没有理想的场地”,几年前,这对中关村中学知春分校来说,绝对是个棘手的问题,鉴于学校自身的条件,学校很难组织这么大规模的集体活动。自2015年起,海淀区启动了新一轮学区制改革,中关村学区发挥“学区委员会”与“学区管理中心”的作用,以“互联网+”为依托,搭建涵盖379个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关村学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平台上汇聚了学区委员会各单位的优质资源,最终,中关村中学知春分校的学生成人仪式在中科院物理所的礼堂成功召开。
“多元共治将成为中小学治理的常态模式。”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组组长杨志成说。
其次,教育资源共享有了政策保障,提升了教育资源效能。根据“指导意见”,无论是学区还是集团都要建立负有管理职责的组织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组织运行制度,确保学区和集团运行规范、有据可依。
有了政策的保障,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学区和集团都建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将大大促进学区内、集团内教育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教研和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第三,激活教师的流动机制,促进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学区和集团内都要建立教师教学研究、课程与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等内涵发展的联通机制,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快速提升。”杨志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