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府公办小学招生地段6月4-8日公布
5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6月4-8日,南宁市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市区各公办小学将张贴招生简章。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南宁市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划定,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7月7-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制定出本辖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日程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7月中下旬,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记者/刘琴)
首府初中新生7月7-8日报名
5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7月初,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7月4-5日,南宁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报名点领取),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该联系卡于7月7-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申请由政府安排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21-25日,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7月14-15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记者/刘琴)
今年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3.9万人
5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3.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7万人。
市区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9558人,其中,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510人(包括二中计划招收1350人,三中青山校区、五象校区分别计划招收972人、1188人)。其他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6048人。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文件要求,今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0%。
如果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考生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后可在招生计划内招收特长生。招收人数由招生学校向市中招办申请,待审批同意后确定,一般不超过该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6-19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6-18日3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9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且报名参加2018年南宁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南宁市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设立建档立卡生专项招生计划。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程序和条件与其他普通考生一致,同等条件下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
来源: 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