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7月18日电 (记者 陈悦)记者18日从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厦门已在大陆率先设立“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厦就读特别优秀的台胞中小学生。
据介绍,厦门市日前印发的《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在厦中小学就读的台生申请奖学金的具体事宜给予明确规定。
据统计,目前在厦门市就读的台胞中小学生共1276人。根据《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奖学金由厦门市政府出资设立。奖学金按照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核发,并按照小学生项目和中学生项目分别列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小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每学年每人2000元(人民币,下同);中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每学年每人4000元。
为便利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厦门还成立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人员组成。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4月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初审,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于每年5月20日前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于每年6月1日前公示后对外公布获奖名单,当年7月3日前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厦门市台办人士表示,厦门已于此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及台胞60条),给广大台胞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的待遇。“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是落实“惠及台胞60条”的具体行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