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是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尽管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广大农村学生免除学杂费,并为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还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危房改造,但农村教育仍然面临经费不足的压力。因此,国家和政府应适当调整宏观政策,从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大力扶持农村中小学,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工作重心转向农村薄弱学校的治理,使农村薄弱学校能够获得比城镇学校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补充,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步伐。
完善法律法规,让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多团聚。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极度缺乏安全感、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尤其是父母的陪伴,而这些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尽量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的时间,要求外出务工父母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增加回家的频率,或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经常与子女进行情感交流,让子女感受到父母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将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
加强宣传,扭转父母及监护人教育观念。农村家庭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很多家长并不太在乎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应着重引导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思想,应该明白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若子女未能通过上学学习知识,成年后将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还应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当前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要有对子女进行全方位教育的意识。不能一味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爱,避免儿童逐渐形成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完善学校教育,明确学校责任。在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学校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场所。学校应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与帮助。一是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记录学生父母外出打工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家庭成员情况和学生临时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法等,主动电话联系留守学生父母,让家长尽量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及时了解班级里学生的家庭情况变化,尤其应该明确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所在,针对他们所缺少的家庭教育“对症下药”,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资金帮扶。二是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身心健康发展。逐渐将心理咨询室引进农村中小学,配备心理教育教师,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三是承担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对家长和监护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在家长教育素养普遍偏低、农村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学校应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让家长和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养方法,提高监护能力,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扶贫开发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精准扶贫更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尤其是产业扶贫力度,建立完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长效机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留守儿童创建一个健全的家庭环境。
农村留守儿童是中国“三农”问题的衍生物,是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产生的一个社会群体。同其他孩子一样,农村留守儿童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既牵涉到教育方面,也关乎心理、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是一个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作者 刘慧慧 单位: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