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初中时期是相当冲动的,加上到了青春期各种思想翻涌,更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很可能让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家长需要特别注意疏导孩子之间的矛盾。这不在广西就发生一起事故,河池一中学生与人争执,将对方从4抛下后被逮捕。冲动之下毁了两个家庭!
具体事件发生在广西的都安,安阳某中学的一位九年级的男生和一位八年级的男生不知道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许是不小心踩了对方的脚丫子,或许是他们看上了同一个女孩儿,总之,他们吵了起来。他们所在的地方是教学楼的四楼,那个九年级的男生或许没有想到,自己高大魁梧、又是比对方高一个年级,竟然没有能够在气势上让对方屈服。他心里越来越生气,一股血气从心底往嗓子眼上直冒。而对方仍然不依不饶,一句一句直戳心窝。
突然,“哇”一声,九年级男生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起八年级男生投向了窗外,几秒钟后,外面扑通一声,随后是阵阵尖叫声。
九年级男生抱头坐在地上。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冲动是魔鬼!一失足成千古恨!九年级,很可能已经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是负刑事责任的。
具体怎么判定,有公检法的专门人员去核定了,不是我们所考虑的范围,但是,由此带来的很多问题,他不得不面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