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之前因为用课本打学生而遭遇处罚的五莲二中一位杨姓老师,被撤销了之前的处罚决定。另外,据相关部门通告,这位杨姓老师被撤销处罚决定之后,从原来的学校(五莲二中)离开,而选择了五莲一中。
事件整理
在今年早些时候,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一则通报,称五莲二中某位班主任老师的班上有一位逃课学生,被老师叫回学校之后,用课本抽打。事件发酵之后,五莲二中以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对这位老师进行处罚。处罚的内容包括扣发绩效工资、不得在新学年签订聘用合同以及将杨老师加入到本县信用评级系统“黑名单”等。
这个处罚决定做出之后,舆论大众纷纷认为处罚过重,老师的本意并非处罚学生,而是教育学生。如果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老师们必然会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忽视对学生的管教。
而在昨天,相关部门发布通告称,杨老师被撤销了之前的处罚决定,而杨老师被撤销处罚之后,选择了五莲一中继续执教。
笔者认为,纵观整个事件的流程就会发现,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所谓“严师出高徒”,老师都对自己的学生怀揣着极大的热情,这是好事。其次,老师教育的方式欠妥,教育学生是老师的本职,是一位老师尽职尽责的表现,但出现体罚等情况实属不该。
如果没有媒体和舆论大众的过多关注,杨老师会不会离开教育行业?撤销处罚之后的杨老师为何选择了五莲一中?
每一次事件的发酵,都离不开社会和舆论的参与,杨老师之所以能从之前的处罚中走出,也正是因为媒体和社会大众,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相关媒体和舆论大众,杨老师会不会离开教育行业?笔者认为很有可能,甚至会造成杨老师永远结束自己的教师生涯,试想一下,被拉入了“黑名单”,而且有过处罚前例,哪个学校还会选择她呢?
虽然杨老师的处罚被撤销是好事,但也给教师队伍上了非常重要的一课,教育惩戒的范围和尺度应该怎么样划分和界定?我们在教育学生的同时,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
在杨老师被撤销处罚之后,我们注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方面,杨老师选择了五莲一中,而并非原来的五莲二中,那么,这位老师为何要选择五莲一中而并非原来的学校呢?笔者认为,这必然是五莲二中对于这位杨姓老师产生了诸多影响,或者说她想换个环境重新回到工作的热情之中,对此,不知的各位如何看待?
笔者个人看法
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这样的结果怎么说都是好事,失去一位尽职尽责的教师,对学校和学生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在当下社会,将“惩戒权”还给老师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个时候,作为教师,不但要权衡好惩戒的方式和尺度,更要通过合理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笔者想说,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希望杨老师在新的教学岗位上继续保持教育的热情,不要被之前的事情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