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多个省份已开始致力于推行地方性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解决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然而目前仍常常存在“父亲缺位”现象。本文作者分析认为,男性与女性对家庭的责任不适合再做出二元分割,在家庭教养问题上需要父职与母职并重。促进父亲角色参与到子女抚养与教导之中,将有助于改变男性气质的社会文化重构,缓解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上的两难处境。
中华文化自古强调“齐家”对“治国”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无疑是促进国家发展的基础工程之一。近年来,我国多个省份都已开始致力于推行地方性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以法规等形式加以明确,落实解决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
然而目前,在我国城市与乡村的家庭子女教养中,都常常存在着“父亲缺位”现象。事实上,父职问题也是一个女性主义议题。在对子女的家庭教养中,父亲角色与母亲角色是否确然存在着性别差异,其差异的根本又是什么?对此,我们有必要从女性主义理论视角上进行辨析,去重新思考家庭教养中的“父亲参与”问题。
子女家庭教养中的父亲角色
英国哲学家与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曾说:“父亲是孩子通往外部世界的引路人。”父亲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可能对不少人来说,父亲角色在家庭育儿中的担当主要表现在经济支持方面。早年间西方学界对单亲母亲家庭的一些研究数据表明,来自父亲身份的经济收入的缺位确实会对家庭教育造成巨大压力。但如果仅以经济收入的关联来审视父位缺失的影响,则会忽视很多家庭生活中“父职”的积极影响因素。
在子女的家庭抚养与教育中,“父亲参与”是指投入时间、精力,在经济与精神上给予家庭支持,从物质与非物质等各个层面参与到子女在认知、行为、情感、道德等各方面的成长与发展之中,给予子女互动、监督、鼓励等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和陪伴。国内外学者对父亲参与家庭教养提出过不同的维度模型,其中多以陪伴照看、经济支持、教育引导等维度为共识,也尤其强调家庭和谐程度与父亲自身行为对子女的影响力。简单来说,“父亲参与”是多维度的教养结构,并非是将不同类型的父职内容简单化、概念化、机械化的叠加。
父亲角色在子女家庭教养中的作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恰当且积极的“父亲参与”不仅有助于子女的认知能力发展和学业进步,同时也会促进子女的社会技能发展,帮助子女处理对情绪的理解、表达、调节,进而也就会对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例如,高水平的“父亲参与”将有助于改善幼儿的害羞退缩行为,并有助于预防或降低子女青春期及成年后发生越轨行为、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等。此外,有研究数据表明,在父亲承担40%~45%子女教养的家庭中,不仅儿童的认知能力数据普遍高于对照组,且夫妻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数据也高于在子女教养中相对而言“父亲缺位”的家庭。
显然,父亲角色的“在位”与“缺位”对子女成长与家庭和谐都至关重要,思考家庭教养中的“父亲参与”问题时,女性主义理论可以成为有利的切入视角。
“父职”的女性主义内涵
家庭教养中的“父亲缺位”通常是指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缺少父爱、或父亲角色较少参与到与子女有关的家庭活动中。造成子女成长中“父亲缺位”现象的原因可能包括父母离异、父母感情不合、父亲去世、父亲长期在外工作、父亲对家庭成员虐待或打骂等。但更为常见的“父亲缺位”也很可能单纯是父亲角色对子女教养的低水平参与,而形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社会性别意识形态所导致的传统父权文化特色的家庭分工模式,另一方面是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与本质主义思维的相互作用,令不少群体将“女性更适合养育子女”视为一种教条。
早期的女性主义研究较少关注“父职”问题,而是致力于通过解构母亲身份的意识形态和家庭角色,来探讨女性被限制在家庭生活中、被排斥在社会公共领域之外的情况。而当代的女性主义研究已经开始关注父亲角色在家庭教养中的在位与缺位,但也要注意避免“高估”父亲角色在子女家庭教养中的作用。
西方在20世纪90年代做过不少相关研究,发现在单亲妈妈家庭教养下成长的子女的整体发展大多低于常规双亲家庭教养的情况。通常,父亲参与子女教养能够减轻母亲角色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多方面压力,也能给子女成长增加更多监督与引导,但这些研究结果也并不能完全验证是“父亲缺位所导致”的假设,因为其内部也有着复杂的社会政治变量对单亲母亲家庭的消极影响。若过分强调或单方向强调父亲参与对子女教养的重要性,则有可能会再度强化父权制文化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努力推进,越来越多的女性角色开始从全职妻子或全职妈妈向社会职场场域转变,越来越来的女性开始在经济收入上有了独立和自主能力。对于女性在职场与家庭生活的失衡境遇而言,正视“父职”问题,将是进一步推动女性获取平等权利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对父亲角色在子女家庭教养中的参与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持理性的、平衡的观点,既不能过分强调、也绝对不能忽视。
家庭教养中父亲角色的性别审视
不少观点认为,父亲与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并不相同,母亲对子女的教育采用的更多是陪伴与抚慰,而父亲则常常使用更为男性化的教育方式。事实上,这其中关系着一种隐藏于社会文化潜意识的“养育天性”的假设。然而灵长类动物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均已表明,两性在养育能力上并不存在天然的显著差异。也就是说,社会现实中可被观察到的那些在子女教养行为上的两性差异,是基于社会性别潜意识而在文化建构中被概念化的,比起“天然差异”而言,它们更多的是由文化建构中的社会性别气质和性别刻板印象所造成的一种本质主义假设。
事实上男性与女性都不是天生的“照看者”角色,“父亲”与“母亲”都是在照顾子女的过程中学习如何成为“照看者”的。在照顾新生儿阶段,父亲与母亲并不存在在教养行为上的明显差异。而经过一段时间后,由于母亲常常会花费更多精力去陪伴婴幼儿,所以母亲对婴幼儿的照看表现得比父亲更加灵敏与周全。也就是说,父亲角色在子女教养上的能力的缺乏,很可能主要是由于缺乏参与、缺少直接经验而造成的。长此以往,这种能力的缺乏则会导致自信的下降,从而使男性对父亲角色进行逃避,愈发少地参与到对子女的教养之中。
简言之,在当代社会的婚姻中,男性与女性对家庭的责任并不适合再做出“经济供给”与“子女养育”(或包括“家务劳作”)之间的二元分割,在家庭教养问题上需要父职与母职并重,来陪伴、引导、教育子女。促进父亲角色参与到子女的抚养与教导之中,将有助于改变固守传统男性气质的社会文化,有助于缓解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上的两难处境,也有助于改善对男性与女性的性别角色的社会期待,从而推动性别平等的社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