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感染电脑后,电脑页面会弹出微信支付的二维码,要求用户支付110元来获得解密密匙,2018年12月,国内首现微信支付赎金的勒索病毒案件,2万多台电脑被感染。不久,研发该病毒的罗某被东莞网警抓获,他竟然是一名辍学的“95后”。6月11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罗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情:高中辍学“95后”研发勒索病毒
2018年12月1日左右,一种新型的勒索病毒在国内爆发。多名用户称,其电脑感染了一款需要使用手机扫描微信支付二维码支付110元赎金的病毒。数日后,该病毒被破解,受感染用户可在电脑上下载安全软件解密。相关部门表示,这是国内首次出现要求使用微信支付的勒索病毒。
之后,国家互联网安全应急中心对该病毒发布通报,称该病毒采用“供应链感染”方式进行传播,通过论坛传播植入病毒的“易语言”编程软件,进而植入各开发者开发的软件,传播勒索病毒;同时,该病毒还窃取用户的账号密码,包括淘宝、支付宝、QQ等。
2018年12月5日,制作这款病毒的黑客罗某作案没几天就被东莞网警抓获。
令人惊奇的是,罗某竟是一名高中一年级就辍学的“95后”,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对计算机有着浓厚的兴趣,并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
检察机关指控,罗某于2018年1月开始在东莞市东坑镇一间出租屋研发“cheat”木马病毒,预谋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和密码,从而盗窃他人钱财。
2018年11月,他租用河南郑州一家网络公司的服务器,将病毒植入一个软件模块,在一个论坛发布,病毒会对下载该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感染。该病毒运行后,对计算机的文件进行加密,并弹出附有微信收款二维码的勒索窗口。罗某共收款37笔,其中有一笔30元,非法所得3990元。
经司法鉴定,该病毒感染电脑主机数量为27939台,记录键盘鼠标操作记录有21546条。
检察机关认为,罗某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称:研发病毒没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在公安机关侦破过程中,罗某曾供述,研制木马病毒原本是为了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以及密码,只是没有研发成功,他就在原病毒的基础上,重新制作木马病毒进行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