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务员(课程)下海,须防“期权”腐败
王石川
近日,南都收到匿名举报信称,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今年初辞去公职身份,进入祥祺集团任副总裁兼祥祺地产公司总经理。举报信声称此举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利益回避的规定,坪山新区有关部门表示正在与深圳市相关部门处理此事。(据《南方都市报》)
国内如今公务员辞职下海越来越常见,虽未形成热潮,但也演绎为一种现象。无论创业还是下海,乃至赋闲,这是公务员的自由选择,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其选择必须不能违规违法。公务员在某一领域深耕多年,有难以低估的人脉,或者可迅速变现的资源,辞职之后迅速在该领域经营,因为轻车熟路,更因为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背后,暗含期权交易,不仅破坏了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容易滋生腐败。
正因为此,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正因为此,由中组部和人社部出台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也有相关表述。身为有过多年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罗演广不可能不知道这一规定,但是他仍欣然当房企副总,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或有利益输送。
可以预期,随着公务员辞职越来越常见,对其去向有必要监督。对违规违法者应及时处理。按规定,先是责令整改,逾期不改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当然,前提是,必须查实该公务员违规违法。罗演广涉嫌违规出任房企副总,与有人匿名举报有关。这说明遏制此类事件,除了公务员辞职前的原所在机关积极跟踪监督,还需要健全的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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