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投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处
联 系 人:周广智
监督电话: 020-22014349
传 真: 020-22014349
电子邮箱:zgzhyhz@126.com
第四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66;22014969
传 真:020-22014966
电子邮箱:gdkm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km.edu.cn
招生网址:www.gdkm.edu.cn/Category_38/Index.aspx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