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8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学校填写 |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学 校 全 称(盖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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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 人签字 |
信访办: |
发展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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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高等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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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处: |
国际交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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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
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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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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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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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附件4
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
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2018年2月26日 |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 |
2018年3月7日3至9日16:00 |
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
2018年3月16日、17日 |
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2018年3月25日上午8:30 |
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
2018年3月30日15:00前 |
上报考生成绩数据 |
2018年4月1日 |
退役士兵招生会议 |
2018年4月2至4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一、二志愿录取 |
2018年4月8日 |
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 |
2018年4月9日至10日 |
9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 9日15:00-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2018年4月11日 |
11日9:00-13:00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
2018年4月12至4月18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网站) |
2018年4月2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上报新生录取数据 |
2018年4月30日前 |
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 |
2018年5月至6月 |
试点院校可在可录取新生中进行入校教育 |
2018年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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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8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