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招工作正在进行,由于2017级高一新生是海南省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批学生,省教育厅今天以致信的方式向他们介绍了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政策。
按照国家的部署,2017年秋季海南省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教育厅在信中称,这一届的高考招生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改革后的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的3科构成,即“3+3”模式。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标准分方式呈现。其中外语考试会提供两次机会,考生可选择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等级性考试的3个科目,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以及未来的职业性向,结合想要报考的高等学校提出的科目要求选择。高等学校会提前两年从6个选考科目中提出选考科目的范围(0至3门)及优先录取条件,供学生参考。
省教育厅提醒,“从高二年级开始,因为选课走班影响,你的高中学习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固定在一个班上课,同班同学可能经常变化,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会更加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学习。”
信中,省教育厅还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内容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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