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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3)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6 17:29:15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学分制收费。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45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网络工程、新闻学(全媒体采编与制作)专业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他专业23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36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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