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学分制收费。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45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网络工程、新闻学(全媒体采编与制作)专业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他专业23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36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