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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6 17:26:09

  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春季高考就要开始考试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的专业与录取规则有何变化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

  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

本科

四年

90

小学教育(中美合作)

本科

四年

85

康复治疗学(中美合作)

本科

四年

40

艺术教育

本科

四年

4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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