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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3)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6 17:26:09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过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1-3996626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hu.cn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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