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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3)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6 17:24:11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30000元 [沪府办秘(2017)3083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费孝通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用于表彰全面发展及特点突出的优秀学生;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内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661341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2月5日-2月27日我校放寒假,电话接听时间以我办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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