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2018年福州大学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完整版。
2018年福州大学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完整版
一、招生计划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0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项竞赛获奖或成果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1.竞赛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由国家级学会颁证,或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证。对仅由省级学会颁发的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和各类初赛、预赛获奖证书,我校不予认可);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作文大赛获得总决赛(或复赛)二等奖及以上。
2.非竞赛类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取得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如: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实践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专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