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考查
考试时间 |
科目 |
分值 |
答题时间 |
考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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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星期六 |
9:00-11:00 |
语文 |
150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 |
15:00-16:40 |
物理 |
120 |
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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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数学 |
150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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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40 |
化学 |
100 |
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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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星期一 |
9:00-11:00 |
英语 |
150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含听力 |
15:00-16:40 |
思想品德、 历史 |
200 |
10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五.自主招生
学校计划今年继续在体育(篮球,足球,田径),艺术(钢琴),科技创新(机器人)三个方面特长生,招生人数占总计划的10%。有意愿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在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我校,并在6月20日-21日家长或学生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确认,经学校审查后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与6月23日持准考证到我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详情参照我校自主招生方案。
六、政策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薄降5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和证件降10分录取。
8、考生2017年3月3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2017年3月3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奖励的考生不再具备中考降分资格。
9、兰大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考生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才可享受以上照顾政策。若有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中考报名时向我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七、录取条件
科目II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上述四科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八、统配志愿招生
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60%的对口分配名额共360名。东城分校无统配计划。
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为了让考生家长更能充分的了解我校今年的招生政策,学校决定从4月22日起在本校内开展招生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学校领导和老师就相关招生政策耐心解答,并定于4月22日早晨9:30分在学校格致楼六楼召开校长见面会,请有意报考我校的各位家长届时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