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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通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照顾政策

中考资讯 | 佩珊 2018-04-24 14:18:09

  中考时间越来越近,但南通不少学生和家长对于南通中考招生志愿怎么填报还不太了解。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南通市2018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批次设置吧。

2018南通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照顾政策

  2018南通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照顾政策

  志愿填报

  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继续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于6月5日前完成。高职、中职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录取期间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要求

  各地招考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信息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某些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各地招考部门、学校要指导学生和家长认真了解各类学校招生的前置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等)及招生简章的个性化条件(如师范、医护等专业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等),防止出现志愿无效或录取后被学校退档等情况。

  所有考生均须网上填报志愿,无志愿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二)志愿填报批次

  1.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第一小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第二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各县(市、区)自定填报批次〕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

  第一小批:师范类(含艺体)统招生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五)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六)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一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三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招考部门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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