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定了各类招生的最早时间
为规范各类招生,今年宁波市教育局规定,普通高中学校保送生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特长生招生的专门测试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不早于5月中旬。
与去年一样,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保送生总额不低于75%的名额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保送生测试时间5月19日。
各学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以特长生方式招收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或以特色班方式招生。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特长生、特色班招生面试时间不早于5月中旬。
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安排,试点实施“3+4”中职本科招生。音乐、体育、服装展示和舞蹈等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重点扶持的特色专业可申请自主测试,经市教育局审核公布后实施,其他专业不得提前招生。
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应在有效期内,时间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如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的,时间不早于5月中旬。

4、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应用基本原则
2018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普通高中保送生应该为1A3P。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办法,2020年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段招生将更紧密结合。
5、明确对民办普通高中跨区招生的基本要求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确需宁波大市内跨区县(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须纳入学校总体招生计划,并事先将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定,并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