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三次大论战
(1)维新派和守旧派的论战
1898年前后,维新派与守旧派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论战。
论战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展开:
首先,要不要变法。守旧派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主张“宁可亡国,不可变法”。洋务派官僚张之洞也在《劝学篇》一书中反复强调封建的纲常伦理不可变。而维新派则根据西方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他们提出,“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只有维新变法,革除积弊,才能挽救中国所面临的危亡局面,以图求存和自强。
其次,要不要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最后,要不要废八股、改科举和兴西学。守旧派反对西学,把西方近代科学技术斥之为“奇技淫巧”。洋务派虽认为西方的军事和技术可以学习,但坚持封建的政治制度、科举八股,尤其不能触动三纲五常。而维新派则认为要救中国必须废八股、改科举,办学堂、兴西学。
针对洋务派“中体西用”的口号,维新派驳斥道:“未闻以牛为体,以马为用者。”因为体用是不可分的,中学有中学的“体”“用”,西学有西学的“体”“用”,把中学之“体”和西学之“用”凑在一起,就如同要让“牛体”产生“马用”一样荒谬。维新派与守旧派的这场论战,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思想与封建主义思想在中国的第一次正面交锋。通过论战,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在中国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戊戌变法运动的帷幕随之拉开。
(2)革命派和改良派的论战
1905年至1907年间,围绕中国究竟是采用革命手段还是改良方式这个问题,革命派与改良派分别以《民报》、《新民丛报》为主要舆论阵地,展开了一场大论战。
双方论战涉及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三个:
第一,要不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这是双方论战的焦点。
第二,要不要推翻帝制,实行共和。
第三,要不要进行社会革命。
改良派反对土地国有、反对平均地权。他们认为中国社会经济组织优良,土地问题不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不存在社会革命的可能。社会革命只会导致中国的大动乱。他们还攻击主张平均地权是煽动乞丐流氓,主张土地国有是危害国本。革命派强调,当时的中国存在着严重的“地主强权”、“地权失平”的现象,而救治之法只有实行土地国有政策,通过平均地权以实现土地国有,在进行政治革命的同时实现社会革命,才能避免贫富不均等社会问题的出现。
这场论战具有重大的意义。通过这场论战,划清了革命与改良的界限,传播了民主革命思想,促进了革命形势的发展。
但这场论战也暴露了革命派在思想理论方面的弱点。比如,他们主张推翻清政府,但对“革命是否会招致帝国主义干涉”的问题不敢作出理直气壮的正面回答,只是希望通过“有秩序的革命”来避免动乱和帝国主义的干涉。他们所说的“国民”,主要还是指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而不是广大的劳动群众。在回答改良派攻击土地国有乃“欲夺富人所有以均诸贫民”时,反复申明,革命派政策非“损富者以益贫”,而是使“富者愈富,贫者亦富也”,也无疑反映了他们对地主阶级的妥协态度。这些理论和认识的局限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辛亥革命的进程和结局。
(3)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论战
五四运动以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创建前后,马克思主义论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论者曾经进行过三次大的论争,分别是“问题与主义之争(同实用主义的论战)”;“社会主义论战(同基尔特社会主义的争论)”;“同无政府主义的论战”。这三次大的论战,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使更多先进分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创造了有利条件。
旧三民主义
同盟会的政治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1905年11月,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即民族革命,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
一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府,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二是追求独立,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
孙中山指出,民族主义不是简单的排满,不是针对一切满人,而是要结束清政府的专制统治及其媚外政策。但是,同盟会纲领中的民族主义一方面没有明确的反帝纲领,放走了中国人民的最大敌人。当时的革命派对于帝国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害怕帝国主义干涉,甚至幻想以承认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为条件来换取列强对自己的支持。另一方面,革命派强调了对满族封建势力的清除而放松了汉族封建势力,结果就保留了大量封建势力,导致了辛亥革命后封建势力的反扑。
民权主义即政治革命,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政治革命的目的是建立民国。政治革命应当与民族革命并行。民族革命是扫除“现在的恶劣政治”,而政治革命则是扫除“恶劣政治的根本”,从而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集国内民族压迫与封建专制统治于一身的清政府。不过,民权主义归根到底都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很难得到真正的保证。
民生主义即社会革命,指的是“平均地权”,也就是核定全国土地的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革命后的增价,则归国家,为国民共享。国家还可按原定地价收买地主的土地。革命派试图探讨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既使中国富强,又避免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避免社会危机。但是,“平均地权”并非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在革命中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初步描绘出中国还不曾有过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是一个比较完整而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它的提出,对推动革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新三民主义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的宣言对三民主义作出了新的解释:
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内容,强调对外实行中华民族的独立,同时主张国内备民族一律平等:在民权主义中强调了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应为“少数人所得而私”;把民生主义概括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原则(后来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并提出要改善工农的生活状况。
这个新三民主义的政纲同中共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基本一致,因而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大会实际上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革命政策。这样,国民党一大的成功召开,就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
毛泽东对孙中山晚年思想转变予以高度评价:“孙中山先生之所以伟大,不但因为他领导了伟大的辛亥革命(虽然是旧时期的民主革命),而且因为他能够‘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革命政策,对三民主义作了新的解释,树立了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
三大口号
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以后,由于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亲英美派开始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团结抗战的局面逐步发生严重危机,出现了中途妥协和内部分裂两大危险。针对这种情况,1939年7月,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坚持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巩固国内团结,反对内部分裂”、“力求全国进步,反对向后倒退”三大口号,坚决揭露打击汪精卫集团的叛国投降活动,继续争取同蒋介石集团合作抗日。
三大策略总方针
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坚持、扩大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总方针。
进步势力主要是指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他们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抗日战争的主要依靠力量。为了发展进步势力,就要冲破国民党的限制和束缚,放手发动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群众,扩大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抗日人民武装,创立抗日民主根据地,在全国发展共产党的组织,发展全国民众的抗日运动。
中间势力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争取中间势力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共产党要有充足的力量;二是尊重他们的利益:三是要同顽固派作坚决的斗争,并能一步一步地取得胜利。
顽固势力是指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抗日派,即以蒋介石集团为代表的国民党亲英美派。他们采取两面政策,既主张抗日,又限共、溶共、反共并摧残进步势力。为此,共产党必须以革命的两面政策来对付他们,即贯彻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同顽固派作斗争时,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三三制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是在敌后发动抗日游击战争,建设抗日民主根据地。同时,也在国民党统治区(习惯上称“大后方”)开展促进团结抗日等方面的大量工作。
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建设。三三制是指抗日民主政府在工作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1/3。三三制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
中国共产党提出,边区(省)、县参议会既是民意机关,也是立法机关;边区、县、乡抗日民主政府是行政机关:边区高等法院和县法院是司法机关。这样做,可以容纳各方面的代表,团结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各阶级、阶层。加强政权建设,是抗日根据地建设的首要的、根本的任务。抗日民主政权普遍采取民主集中制,努力发扬政治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
三大法宝
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总结了中国革命两次胜利和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揭示了,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正确地理解和处理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
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这三个基本问题的认识是逐步明确的。
大革命时期,处于幼年时期的党对于中国的历史状况和现状懂得不多,在这三个基本问题上都没有经验。大革命失败后,党对武装斗争的认识有了提高,发动武装起义,建立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开展农村游击战争,开辟了建立人民政权的道路。抗日战争时期,党总结以前两个阶段的经验,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了伟大的抗日战争。党的组织已经从狭小的圈子里走出来,变成全国性的大党。
毛泽东系统地论述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两个基本特点,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武装斗争是统一战线的中心支柱,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
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作了集中概括:“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这些都是我们区别于前人的。依靠这三件,使我们取得了基本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