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由市(区)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
在2017年考试中,仍有一部分考生不能按照要求填写采集笔迹信息内容,致使考试成绩无效。请各市(区)要求监考逐一检查,敦促考生完整、规范填写。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代考。
(六)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七)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试卷安全和考试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