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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芬两国教育对比:重视教师专业发展 准确把握学生综评功能

现代教育报 | 2018-12-07 10:51:23

2018年8月,在丰台区教工委、教委的大力支持下,笔者参加了赴芬兰的教育研修活动,实地观察、体验、学习了被公认为世界教育名牌的芬兰教育。教育评价作为当代教育科学研究三大领域之一,在教育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评价的目的、主体、方法与策略、信度与效度等都是实践中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笔者从中、芬两国教育比较的视角,看中国、芬兰两国在教育评价发展中的异同,取长补短,促进我国教育评价改革。

观察

中芬两国教育评价各具特色在21世纪近几次PISA测试中,中国上海、北京和芬兰表现出的优异成绩引发全世界关注。我国从2001年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来,课改理念已经达到普及,但是基础教育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减负令”实施以来,学生的作业量、试卷练习的压力依然较大。芬兰教育能够在世界领先,原因在于它的教育体系不受评价、标准化课程、高风险学生测验等制约。

以北京为例,对比中国、芬兰学生发展评价:两国在学生评价方式、主体、标准化测试方面存在异同。从方式上看:北京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小学(2014年)、初中(2016年)、高中(2017年)分别实行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维度包括思想、学业、身心、艺术、实践(个性)。芬兰教育系统的学生评估主要是由教师来决定的,为教师进行的课堂评估、学期进行学生进步的综合评估、常态性的全国抽样评估。从评价主体上看:北京和芬兰都采用多主体参与,有教师、学生自身、同伴、家长等,但在芬兰的多主体评价中,教师的评价占主导地位,是评价中最重要的角色。从标准化测试上看:北京实行小升初免试入学;中考总成绩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占比30%;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2020年高校试点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芬兰的标准化学生测验是学生在中等教育毕业后参加的国家大学入学考试,是进入大学高等教育的准入测试。

视点

吸收芬兰评价体系优势 促进我国教育评价改革芬兰学生评价体系值得我们深思与借鉴,能够为我国当前的教育事业发展与评价改革提供启示: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教育应以学生成长发展为中心,学校在评价中应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开发丰富多元的地方、校本课程,区域在学生评价中应该担负起引领与服务的职责等。

(一)重视教师评价素养提升

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主张教师、学生及同伴、家长等多主体参与评价,教师是评价的重要主体,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的自我发展。目前,教师评价的责任意识、评语撰写的质量等都需要提升,要提供给教师相关的专业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评价能力。

(二)准确把握学生综评功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功能在小学阶段为“育人”,初、高中阶段为“育人+选拔”。但是在实践中其首要且核心的功能始终为“育人”。在综评实施过程中,学校应在立足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准确地理解、把握好综评功能,在学校整体工作设计中对其进行准确定位,不断更新观念,统一认识,着力促进每个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三)开发多元课程提升质量

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学生培养目标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培养学生适合自己发展的兴趣和能力,尊重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对学生的评价结果。学校在课程开发时要体现地方特点和多元文化,使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体现多样性,增加研究性学习类课程的开发,通过丰富的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四)发挥区域评价引领作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关系到新课程改革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在市区文件的指导下要自行制定学生综评的实施方案、细则,实践中学校面临诸多的机遇与挑战,区域的引领与服务作用尤为重要。丰台区提出“五负责”,促进学校规范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如何适当发挥教育评价的育人功能,如何综合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芬兰的评价实践可为我国的基础教育评价改革提供参考。但芬兰和我国国情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它的教育理念与实践,要结合当前我国的教育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中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这是我国教育最核心的根本。育人首先要突出“德”,但不限于“德”,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培养。在学生发展评价改革中,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质量,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公平、客观公正,切实激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 标签:中芬教育,重视教师,学生综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