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7月3日放假 这些“不得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
今天,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7月3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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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为减轻学生负担,让中小学生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市教育局强调有些事情“不得做”,有些事情“做不得”。
“不得做”的事情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二、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在暑假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
三、教师不得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得接受民办学校聘请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数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做不得”的事情
一、暑假期间,非经审批,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二、安全意识忽视不得。各学校要强化学生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和外出活动的安全意识,进行防意外伤害、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不文明出行要不得。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文明出行教育,引导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要注重文明礼仪,外出游玩要维护景点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四、有损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的事做不得。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求学生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抵制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
五、沉溺网吧和游戏更使不得。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网络文明教育,劝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社会经营性网吧,自觉抵御不良网络信息的侵害。(记者 安迪)
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