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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学校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中小学 | 思晴 2018-05-16 17:06:22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学校可从高一年级起开设学生发展课程,探索学区内、集团内学生跨校选课、教师跨校兼课的流动机制。

北京市教委:学校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高一起可开设学生发展课程

  2020年,北京将实施新高考。课程方面,《通知》要求,学校应结合实际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在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为学生提供的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课程开设情况,指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同时,学校要制定走班教学工作方案。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探索学区内、集团内学生跨校选课、教师跨校兼课的流动机制。

  为了引导学生理性确定选考科目,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通知》提出,可从高一年级起开设学生发展相关课程,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涯规划内容,开展班会、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资源,建设学生职业体验基地,利用教育系统及社会资源组建和丰富专家团队,多种途径开展学生发展指导。

  通过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指导队伍,班主任或导师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学校要配备学生发展指导专职教师。

  高二开始进行选课走班教学

  选课走班方面,《通知》规定,要采用合理方式在高一第二学期末调查学生选课意向,高二年级开始针对选考科目及选学兴趣进行选课走班教学。依据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和安排教学计划,避免任意增减课时、增加教学时间、排课前紧后松、班额超45人等现象。

  选课走班对教师的要求更高,对此,《通知》要求,各区要科学核定师资数量和各学科比例,充实和调整高中教师队伍和学科结构,建立健全师资补充机制。此外,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建制,明确班级负责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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