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造假、方便核验等不是违规要求提供亲子鉴定的理由和借口。增加群众负担和办事难度,与简化行政审批和方便群众的要求背道而驰。
广东东莞市2018年入学已正式开始申报,日前,在虎门镇有家长反映,在为孩子办理小升初手续时,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符合入学政策。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称,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此举为防止有人办假证明钻空子,方便政府查证,也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见5月13日《新京报》)
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一直是很多地方存在的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家长。在既有的政策下,获取优质教育资源通常采用的是划片分区和随迁取得的方式,户籍成了获得入学资格的敲门砖。东莞虎门镇将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虎门户籍的外地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儿童,纳入优惠招生对象,解决了一大部分新外来市民的子女入学难,这无疑是一桩好事。然而,以亲子鉴定作为相关佐证资料,令人咋舌的同时,也确实给家长带来很大的麻烦。
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不符合条件者用假资料蒙混过关的情形,严格防范此类行为实际上也是维护教育公平。但具体到采用哪种核验方式,则值得商榷。为了减少群众开具证明的成本,达到精简与高效的目的,早在2017年,国务院相关会议就明确了“四个一律取消”原则,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显然,入学需亲子鉴定的要求和做法,与简化行政审批和方便群众的要求背道而驰。其主要危害性在于,一是增加了群众办事的经济负担。一次3000余元的费用属于刚性支出,这样的经济代价完全可以避免。更重要的是,进行亲子鉴定还会形成时间成本,隐性损失未能计算在内。二是要求家长做亲子鉴定涉嫌侵犯家长隐私权、人格权,况且,亲子鉴定并非法定意义和公开价值的证明材料。
事实上,亲属关系证明的途径很多,需要使用的范围也很广泛,在办理医保、社保、购房或者产权登记方面,都有类似要求。在实现证明的渠道上,除了较为低层级的自我承诺外,还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或者公证,并非必须采取亲子鉴定的医学手段。
假证的困惑具有普遍性,但亲子鉴定的做法却没有普适性。证明材料造假、方便核验等不是违规要求提供亲子鉴定的理由和借口。增加群众负担和办事难度,与简政便民的大趋势不符。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