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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普通高中招生与录取政策微调“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50%,降5

教育头条 | 谢君 2018-05-24 12:15:09

  近日,市教育局通过河源教育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了《河源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与去年相比,《方案》对普高招生与录取政策进行了微调整。今年,录取批次将增加华师附中招生批;各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比例提高到50%;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首次列为加分项目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符合条件的可加20分录取。

河源普通高中招生与录取政策微调“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50%,降5

  调整一:“指标到校”比例提高至50%,降50分录取。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继续落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政策。各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到50%。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指标到校”名额的学生必须是连续3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此外,与去年相比,今年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降幅比去年更大。根据相关文件,今年将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50分录取。根据《方案》,指标生录取不足,指标收回作为普通生指标进行补录,补录数据从报读学校普通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在库数据中合并,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河源普通高中招生与录取政策微调“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50%,降5

  调整二:新增华师附中招生批并作为第一批次录取。与往年一样,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

  调整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或可加20分录取。《方案》指出,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对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加20分录取。

  据了解,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学生同样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者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新生。在外市就读的河源市户籍学生需报读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的,必须参加河源市学业水平考试和体育考试;在我市就读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与户籍生同等待遇。今年学生填报志愿仍将采取“先公布中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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