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成绩公布,一年一度的招生季拉开帷幕。对于一些想选择民办高校就读的考生和家长来说,面对众多学校的招生信息,该如何判断和选择着实为难。为避免落入“野鸡大学”的陷阱,北京市教委今天详解2018年北京民办高校的招生政策和相关情况。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北京的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日制高等教育培训以及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不能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今年北京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有15所
负责人表示,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
民办普通高校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
今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有15所。其中,本科层次学校7所: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资格)、北京吉利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的招生资格)、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专科层次学校8所: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负责人强调,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本专科学历文凭没有区别,不论公办还是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的效力都是一样的。
不过,部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同时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高等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录取时不是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方式按批次和分数线录取,所获得的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今年北京具招生资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46所
负责人表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今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有46所。其中,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有18所,包括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北京应用技术专修学院、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北京国际标准舞研修学院、北京财经专修学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北京东方文化艺术研修学院、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北京明园研修学院、北京影视研修学院、北京经贸研修学院、北京华嘉专修学院、北京新亚研修学院、北京华夏管理研修学院、北京瀚林职业研修学院。
非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有28所,包括北京金融研修学院、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学院、北京彼得·德鲁克管理研修学院、北京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北京经济研修学院、北京翻译研修学院、北京民生财富研修学院、北京礼仪专修学院、北京计算机专修学院、北京京海研修学院、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北京逻辑语言研修学院、北京管理软件进修学院、北京华大研修学院、北京美容研修学院、北京韩红艺术研修学院、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北京盛唐研修学院、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北京军地专修学院、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北京长城研修学院、北京国际汉语研修学院、北京商务研修学院、北京高等珠宝研修学院。
负责人指出,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读,完成规定的学习,可以获得由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同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学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北京市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加盖主考院校及自考委员会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