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小学学区如何划分?小学入学年龄是不是“一刀切”?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能不能兼报?昨日上午,合肥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有了官方权威解答。
到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
今年,合肥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依然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
其中,“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有学位时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入学年龄的要求方面,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
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随迁子女入学依据“居住证”
今年,合肥市区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所在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主要依据是居住证。
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登记,在接到审核材料通知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材料。
县(市)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材料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报名民校后不可再报公校
今年,合肥市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
家长们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在选择城区民办学校时不可同时报名登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已经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再登记、申请改录取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
[政策动向]明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2018年,省教育厅要求,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里,特长生招生规模进一步压缩,不得超过招生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且不得超过县(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到2019年,将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