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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措施确保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顺利进行

教育动态 | 嘉馨 2018-05-21 15:26:17

  确保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 本报讯(记者袁志强王三周)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及全省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扎实做好2018届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5月20日,省教育厅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陕西多措施确保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顺利进行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标准,在全国就业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中上报数据,不得自行增加和改动,上报数据库中每个字段内容不得空缺。数据中各字段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培养方式、专业名称、学制等与学籍信息保持一致。单位所在地要精确到区县一级。

  各高校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准确填写上报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和未就业原因。未就业原因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填写。各高校应在每月10日、20日、30日通过监测系统更新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直至本校派遣前一天。对未及时更新的,将不予派遣;对于监测系统中提示错误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各高校要及时修改,对不及时修改的,将不予派遣。

  就业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录取(录用)通知书、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创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网店注册页截图或其他证实毕业生就业的材料等,就业材料需以一百份为单位装订成册,侧面应标注清楚专业、人数等信息。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所有就业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各高校不得将灵活就业登记表分发到各院系,毕业生若属灵活就业,必须到学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院校签字确认。

  各高校要将2018届定向委培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医学类定向生就业名单单独装订成册,其他毕业生就业名单制作要按照先专业、后学号的顺序制作名册,附件中的生源所在地是指学生入校前的户口所在地。结业生要在就业名单中学历栏注明,例如:“本科结业生”“专科结业生”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类别分类,统一统计口径,精准掌握本校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在派遣当日上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名单。各高校要在派遣当日同时上报本校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内容要涵盖就业创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情况总结、统计分析等),对不按时上报的高校,将不予派遣。(来源:西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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