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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

省考 | 王燕 2018-01-26 10:24:40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考试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人员,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6月),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月9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

  (1)报考者登录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hnccp.net),点击“海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栏目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后,送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人:符宏国、朱希莹,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

  (三)报考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免考科目的需按照免考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2)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经现场审核合格后,缴交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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