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说明
1、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考生资格条件必须达到我校要求并且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我校确定的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入围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根据“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的201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录取。
3、根据教育部对于外语类保送生的录取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被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五、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知行南楼302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010-82316840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2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6:30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10-8219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