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各专业合格考生,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考生所在外国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重庆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人选。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随考生所在省一本批录取通知书一并发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考核选拔和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投诉举报电话:023-65106714、65102317(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录取的保送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
七、其它
1.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因申请人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在阳光高考平台公式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5.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冯玲
电 话:023-65678502 18623077326
邮 箱:fengling@cqu.edu.cn
地 址: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301室
邮 编:40133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3-65102370 传 真:023-65105206
邮 箱:zhaosheng@cq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