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确认。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英语 、面试
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0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予以公布)。
(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程序
(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879。
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