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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北大学本科自主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2)

自主招生 | 佩珊 2018-04-18 13:51:38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重点为报考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审辩式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7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我校将针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学科特长深度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被认定为不具备所提交相关材料相对应的知识和能力或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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